门将董某某6场职业比赛“放球” 收受64万!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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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职业足球运动员受贿案件,被告人董某某因在六场职业足球比赛中故意"放球"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4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两年,并处8万元罚金,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,身为某足球俱乐部守门员的董某某,经吴某某请托,在六场职业足球比赛中采取消极比赛的方式,故意"放球"使其球队输球,为他人赌球提供帮助,并从中非法获利64万元。案发后,董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主动退缴违法所得,获得从轻处罚。
法院认为,董某某作为职业足球运动员,利用守门员的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金额较大,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鉴于董某某认罪态度良好,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,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。
此案再次敲响了职业体育界的警钟。职业运动员一旦突破道德底线,为金钱利益操纵比赛,不仅将面临法律制裁,还会遭受行业终身禁赛的处罚,职业生涯就此终结。这不仅是对运动员个人前程的毁灭性打击,更是对体育精神的严重亵渎。
假球行为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个人层面,其对整个体育行业的负面影响更为深远。这种行为严重践踏竞技体育的公平公正原则,辜负广大球迷的信任,损害职业联赛的商业价值和公信力,最终阻碍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更为严重的是,假球行为往往与赌球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伴而生,甚至可能成为黑恶势力渗透体育领域的突破口,扰乱正常社会秩序,败坏社会风气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法律界人士提醒,在建设体育强国的过程中,必须加强对职业运动员的职业道德教育,完善行业监管机制,加大司法惩治力度。广大职业运动员应当以案为鉴,坚守职业操守,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,共同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,推动足球运动健康发展,为实现体育强国目标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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